Project Leader的信托责任
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,所以这里的一些想法带有不少理想主义的影子。
吴立国曾经跟我讲过,一个好的Leader应该关心自己手下的兄弟们的职业发展,而不是把他们看作为自己卖命从而获得升迁的工具,这句话对我影响不小,从那以后,我就是以这个标准来衡量我的Leader和作为我以后作为Leader的管理原则。
信托责任的起源在上一篇Blog中介绍过了,第一次被科普是听郎咸平的清华演讲。Trust作为现代商业社会的基本DNA,不想多说,只是觉得可以把Trust理论引入到一个团队管理中。
一个团队的Leader就像是一个Team的CEO,不应该是管理层强行指派的,而是Team成员选举出来;或者是经过Team董事会推荐,获得通过的。
Leader不是一个“作威作福”的官,而是要穷尽精力和智慧为整个Team创造价值的职业经理人。他要为管理层负责,带领好整个团队,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,调动成员的积极性,为客户按时交付高质量的软件产品;他还要为团队成员负责,尽量让每一个人发挥自己的特长(就好像解决就业问题一样),让每一个人能够在项目中成长。
这谈何容易!Leader是不好当的,随时都有人鞭策,因为你肩上时时有他们的信托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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